可是,今天下午上纲看电邮,就看到一位朋友转送过来的几张照片,心口一阵剧痛,深呼吸了几下。
今天星洲日报国内02版,刊登大标题'警方谴责女部落客煽动', '马来女部落客亵渎先知,首相下令彻查'。我认同,也认为大马国民应该尊重各族的宗教文化习俗避忌。独立虽只五十一年,但各族在这国土上相处的日子,可从汉丽宝时代及印度商贾营商开始算起,是已有数百年。我们能说,对其他友族的宗教文化习俗避忌不知道吗?不仅是各族要互相尊重,那位利用这位马来女部落客的人更要懂得尊重本族的感受。可是,这么多年来,我的'感觉'就是很多时候是单方面的考虑。我认为,不能强求他族只尊重某族,却放恣某族不尊重他族!
我看到的照片,是一张又一张的布条。看官们,请看布条上的字:
我看到的照片,是一张又一张的布条。看官们,请看布条上的字:
我看了,只想说'天啊'!看官们,你们又有什么话说呢?尊敬的首相,彻查上面那位亵渎先知的部落客后,如该打三百大板,那写这些布条的人请打六百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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