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March 2009

敢敢讲,不脸红

有人语不惊人死不休,'敢敢讲,不脸红'


话说某前部长之子和某印裔业馀演员之死有关。

在庭上供证时,律师问高大威猛的证人(身型不输其父)和死者是什么关系?

证人说上司与下属关系。

再问死者买了一间价值马币四十馀万的公寓,她只向银行贷款二十万(由证人担保),馀数二十馀万由威猛证人垫付,确有此事?

证人回答是,也承认资助死者两名弟弟继续升学,其中一名去澳洲留学。

哎哟,买房子首期垫付,贷款当保; 资助家人升学留学,钱给完,这样'好'的上司那里找啊!

证人也透露死者有卵巢癌,每病发都由证人送院就医。

上司可随召随到,比随侍还体贴,羡慕死了

重问证人和死者有何特殊关糸?

证人说没有暧昧关糸,但不否认是亲密朋友。

得请证人讲解清楚'暧昧'和'亲密'的意思,凡人不明白。

为何在死者房里有证人与其妻结婚照?

证人说死者在他的办事处看到,就向他要。

原来下属可向上司要结婚照,放在房里柜台天天看。

为何照片撕破再用胶纸粘补?

证人说照片给死者时是完整的。

贵为前部长子弟,纯真到四十六岁已有家室,竟不懂女人心。

为什么死者房里有证人的新闻剪报?

不知道,不曾给死者。

有如此特别助理(99年上任至07年中毒身亡),随时关心上司新闻,这样的'助理'那里找。

证人再三强调他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

哎哟,全天下的上司,可要向他看齐呀?!(证人管理的公司财务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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袄绔子弟,不知人间天下事。凭老爸几分权势几分财富,庭上瞎说一番,当旁人都没脑。怎办?这些人竟是同阵子弟同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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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1. 这叫做"瞪着眼睛说瞎话"?
    我觉得一个"嫌犯"为了"脱罪的说词"可以"谴责"但不要太在意.虽然是同阵营的子弟,这种的"意外"难免会对己有所影响,但人民的眼光终究是雪亮的.
    我倒觉得你的"敢敢讲"值的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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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谢谢你一直给与的鼓励。

    人民的眼光虽雪亮,但这儿的选民曾这样对我说:'Madam,我们知道你的能力。如我们选你会害你,你不替我们讲话争取你会难过,替我们讲话争取又可能会受到处分。'听了似是而非的言论,只有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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