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January 2011

陆路交通局修正法令

吉隆坡19日讯)马华雪州副秘书王钟璇建议各州陆路交通局主任公布本身的手机电话号码,以作为公众反映陆路交通课题的看法及各种投诉,比如执法人员滥权或要求贿赂问题。

她针对修正后的陆路交通局法令一旦生效,赋予全国各地的陆路交通局更大权限,在不分等级的道路采取执法行动,表示关注及欢迎,因这是改善陆路交通的措施。

"政府必须关注的是,在有关条例实行同时,必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确保官员没有借机滥权,这才能让改进后的条例,发挥应有阻遏交通违例事故最大效用。"

她说,有再好的法令而因执行不公或滥权,反会带来其他课题; 因为任何执法官员的滥权或要求贿赂,都会影响人民对执法官员及政府的信心。

她发表文告指出,驾驶人常在报章或-些场合投诉,受自称为陆路交通局的执法官员无故截停他们的私人或商用汽车,指有关车辆不符合规格,最常受指责有如隔热纸或防爆膜颜色过黑; 或车牌号码过大过小等。

近期的陆路交通局被决定获得更大权限后,让人担心有关问题会越趋严重,交通部必须对此展开调查及采取严厉对付行动。同时,她也呼吁国民不要因怕麻烦或怕面对官府人员,而寻求私下解决的态度; 这将加重滥权或要求贿赂的现象。王锺璇认为,只要政府有关单位主管加于监督,国民勇于面对执法行动,才能减少滥权贿赂问题。

陆路交通局在2010年陆路交通(修正)法令于2月生效后,违例者只要在两个月缴付罚款,将不会在扣分制下被扣分,否则一旦分数被扣完,驾驶执照可自动被吊销。

她说,修正法令来改进执法行动,是正面的做法,交通部马上对长巴车祸展开解决行动,如指示成立独立调查小组调查及指示陆路交通局进行全国长巴检举行动等,其高效动作也应获赞赏。

“无论是内政部或交通部等相关部门,必须严正解决部分执法官员滥权问题,否则有关法令的修改将无法发挥其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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